1、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2、传 真:0532-81735188
3、学院网址:www.***.cn http://www.***.cn/
4、电子邮件:qdgwzsb@*** http://www.***/zhaosheng/info/mailto:qdgwzsb@***
5、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
6、邮 编:266404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cn http://www.***.cn/;或http://gaokao.***.cn http://gaokao.***.cn/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学院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八条基本情况:★学院简介: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原系国家交通部投资建设,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青岛港集团主办,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作为港航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世界第七大港青岛港迅猛发展、加快建设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独特优势,全力打造核心竞争实力,实现了跨越发展。目前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8.6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
第十六条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降低一个分数级差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
6、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
6、邮编:266404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或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十二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六章 其他1、联系电话:0532-2、传真:0532-3、学院网址:4、电子邮件:5、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6、邮编:266404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或
第六章 其他1、联系电话:0532-2、传真:0532-3、学院网址:www..cnhttp://www..cn/4、电子邮件:qdgwzsb@http://www./zhaosheng/info/mailto:qdgwzsb@5、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6、邮编:266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