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注意事项:1、美术加试: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绘画基础。招生录取时统一录取为土木工程专业,入学后加试美术,根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建筑学专业新生名单,其余新生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2、被录取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所设专业的学生就读地点为临沂校区,不能调整校区就读。
3、招生信息网:http://zsjy..cn/zhaosheng/
第十九条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4、学校校园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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