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以及学校不同等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同类别单项奖学金、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等。2.设立新生奖学金,在山东省文史和理工类本科二批第一志愿被录取,成绩超过本科一批线50分的考生,入学经复查合格后可获得奖励10000元。3.设立优质生源基地新生
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
第十一条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532-、。:。3.招生信息网:(设有在线咨询)。4.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5.学校网站:。
第三条 青岛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
第二十七条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33,电话:(0532)。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电话: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