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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录取规则

2013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实施方案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14 19:11:32 解决时间:2018-06-18 13:43

满意答案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150分)。

总分=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会考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会考成绩。

(2)素质特长:

参照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高得分不超过50分。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具体项目和分值如下:

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及以上50分地(市)级30分2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运动、武术、地掷球)、文艺(音乐、舞蹈)等比赛。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3国家等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国家二级50分4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5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国家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50分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40分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30分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20分

3.录取方式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4.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必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院自行负责。

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计划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我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技校网 2018-06-1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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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三)录取
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录取分数
(1)分数计算方法:
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文化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素质特长分满分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特长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素质特长分:
参照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校专门设置素质特长项目,用于鼓励和吸引各类素质特长生报考。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加分,即所指的特长加分项目仅限公布的条目,条目外佐证材料概不受理,且所有加分均由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高得分不超过50分。具体项目、等级和分值如下:

序列 项目 等级 分值
1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个人)、舞蹈(单、双人)比赛。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50分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30分
2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必须是主力队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地掷球等项目必须是单人、双人、三人项目比赛。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50分
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30分
3 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 国家二级 50分
4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限个人项目)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50分
省级学科竞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30分
5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限个人项目) 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50分
省级大赛前六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30分

3.录取方式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4.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以及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5.正式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
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若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按不高于计划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其余计划转入普高统招计划。
3.已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2014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行政楼215室),邮编324000。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室
2.网络咨询:http://www1.***/zs/
3.电话咨询:0570-8068678、8068656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2014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监督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四)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纪委办公电话:0570-8068232、自主招生纪检组办公电话:0570-806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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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录取分数(1)分数计算方法: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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