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院自行负责。
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一)报名
考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或到学校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14日―3月23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1.***/zs/)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打印《诚信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名。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护理一个专业,不得兼报。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
现场报名:考生也可在3月14日―3月23日的工作日(上午8:00至16:00)来我校招生办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与网络报名相同。
(二)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收缴: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3月24日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报名成功考生名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3月25-27日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
(三)现场确认
已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4年3月25-27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大小为A4纸);
1.已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含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2.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5.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复印件;
6.素质特长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果考生无符合条件的,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考生的素质特长分情况将在现场确认后公示在学校招生网上。
考生所交材料和费用恕不退还。
(一)通讯地址:衢州市西区江源路18号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行政楼215室),邮编324000。
(二)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室
2.网络咨询:http://www1.***/zs/
3.电话咨询:0570-8068678、8068656
符合2014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衢州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无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以笔试(闭卷)的形式进行,科目为:语文、英语、数学。其中语文、英语各100分,数学50分,总分为250分。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时,语文;下午1:30-3:00时,英语;4:00-5:00时,数学。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收缴: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务必于4月6日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报名成功考生名单,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4月7-9日现场确认时缴报名考试费110元。
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一)自主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浙江省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录取分数(1)分数计算方法: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1
2.录取分数(1)分数计算方法:录取分满分为500分,其中高中会考成绩占20%(100分),文化考试成绩占50%(2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150分)。总分=高中会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会考成绩计算方法:以A等第为10分,B等第为7分,C等第为4分,P等第为1分的分值,从高中会考成绩中任选10门等第高的课程,将成绩换算后相加,为考生高中会考成绩。(2)
3.录取方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三)录取1.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
5.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校自行负责。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5.正式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学校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未录取原因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解决由我院自行负责。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