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云南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72×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名单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1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音乐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不含艺术教育)、设计类(不含建筑学、风景园林)、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四川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省市名称文化分数线
2.四川美术学院:本科230分,专科执行联招美术专业分数线
第八条往年在我校招生专业考试中舞弊的考生,2012年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的专业成绩无效。入学考试
第六条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一条四川美术学院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建校于1940年,国家标准代码:10655。
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根据录取进程,持续更新)省市名称文化分数线英语分数线专业合格线(造型/设计)造型类专业加权分数线设计类专业加权分数线理论类文化线书法文化线广编文化线北京市/21566.22766.653天津市/21566.04767.060河北省/22370.10071.027460423山西省/22070.24070.内蒙古/22068.4676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