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我校2011年面向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十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第六条我校2010年面向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十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第六条我校2013年面向四川、云南、内蒙古等十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计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