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没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录取人数多占录取总人数的10%。较系统的掌握电气工程及其相近专业相关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电气工程技术实践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以及专业综合面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1、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1.招生人数由我校自行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专业考试辅导用书:《电路》(第四版),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考生联考成绩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确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依据考生“GCT”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确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六、考试时间:“GCT”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二阶段考试一般为每年的12月中下旬。
七、录取: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及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