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学院(0631-5688064刘老师)(一)经济类专业(学术型) 1、复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复试中以笔试方式考一门专业课,满分为50分;面试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满分为5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95%+外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复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参加录取排名。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复试中以笔试方式考一门专业课,满分为50分;面试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满分为5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95%+外语听力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列拟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2.拟录取排名方式按照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列拟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排名。
2、拟录取排名方式按照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5、拟录取排名方法:各专业录取名次由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等条件下,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列拟录取名次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