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第二十四条资助特困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学院如下资助措施: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以及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能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第七条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在校生普通高职(专科)4350人。★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服装CAD实训室、服装材料实训室、服装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邮编:271000
第二十三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基本情况:★地理环境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风景优美,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是莘莘学子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学院现占地600亩,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在校生近5000人。★办学条件学院具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除建有教学楼、图书馆、艺术楼等外,还配有服装工艺实训室、服装CAD实训室、服装材料实训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邮编:271000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