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招生办公室学校网址:www..cn电子邮件:zsb@.cn招生咨询电话:0535—邮政编码:264005监督电话(纪委):0535-“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cn;http://gaokao..cnhttp://gao
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及学习进步奖学金等。学校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爱心捐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费与住宿费1、学费: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每学年学费外语类专业4800元;理工类专业3600元;其他专业3400元;热门专业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费本科15000元/学年;专科13000元/学年。校企合作办学(服务外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80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专业8800元/学年,如有调整,届时按省物价局核准的新标准执行。2、住宿费: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中
1、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对以山东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