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申请学位费用(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费、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管理费等,学费18000-21000元(校外班另议),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费、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申请人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律不退。

1.申请学位条件(1)申请者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2)跨专业申请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一、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招生专业(代码)及拟招生人数美术学(130401)30人2.报名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3.培养方式学制3

1.招生专业(代码)及拟招生人数美术学(130401)30人

4.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1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申请人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4)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授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学术学位硕士证书。

5.考试科目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和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其中GCT考试是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的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考试成绩一次有效,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参考书目见附录3)由我校组织命题阅卷,相关测试以面试为主,着重考核考生从事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③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一般在5月份)。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课程学习和考试(1)经我校资格审查后的在册申请人,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相同。(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

3.课程学习和考试(1)经我校资格审查后的在册申请人,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相同。(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

3.课程学习和考试(1)经我校资格审查后的在册申请人,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相同。(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