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录取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指导精神及报考实际情况自行划定,择优录取。

(1)邮编:255049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周路12号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鸿远楼607室)电话:(0533)2783482 联系人:韩老师网址:http://yjsh..cnhttp://yjsh..cn/

5.申请学位费用(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费用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费、论文指导和学位授予管理费等,学费18000-21000元(校外班另议),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费、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申请人补修本科阶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一律不退。

1.申请学位条件(1)申请者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2)跨专业申请者,应在3年内发表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刊物,第一作者)或专著,或补修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一、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招生专业(代码)及拟招生人数美术学(130401)30人2.报名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3.培养方式学制3

3.课程学习和考试(1)经我校资格审查后的在册申请人,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所学课程同所申请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相同。(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3)课程考试:基础外语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的语种为英语;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学科专业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其它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同卷进行。(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

1.招生专业(代码)及拟招生人数美术学(130401)30人

7.培养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8000-9000元,共计24000-27000元,对于没有学位证的考生加收3000元培养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联系电话见附录1)。

7.培养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8000-9000元,共计24000-27000元,对于没有学位证的考生加收3000元培养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联系电话见附录1)。

7.培养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7000-8000元,共计21000-24000元,具体收费标准请咨询相关学院(联系电话见附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