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2:52:41 解决时间:2018-06-25 19:54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第五条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以本科为主。

  第七条招生代码:10433。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第九条办学特点: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办学实力雄厚、办学设施齐全。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现有21个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33000多人,研究生1592人。学校现有73个本科专业、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13年1月顺利通过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验收;2012年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构建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科研工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活校战略,着力提升内涵,着力打造特色,解放思想,办学,创新体制,科学发展,为早日建成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十条山东理工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技校网 2018-06-25 19:54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21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总则

    1楼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33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八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

  • 中专学校

    2018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总则

    2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中专学校

    2017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总则

    3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招生代码:10433。第九

  • 中专学校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楼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中专学校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5楼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 中专学校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6楼

      第二十六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中专学校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组织机构

    7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山东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33-)。    第十三条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9000人,其中本科8600人、专科(高职)400人(以2013年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十四条山东理工大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山东

  • 中专学校

    2015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8楼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5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

  • 中专学校

    2014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9楼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

  • 中专学校

    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则

    10楼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山东理工大学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依法治招和公正合理地选拔新生,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