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的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对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实行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录取原则我校依据国家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考试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我校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在考生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

录取原则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体育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

录取原则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22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2021年山东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运动员考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学校体育专项需要,择优录取。(文体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学校优先

录取原则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社会考生和一线运动队分别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