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规定曲目任选一首参加测试,不得自选曲目;无规定曲目的项目,请自备一首乐曲参加测试(乐曲连贯、完整)。民乐:琵琶:《新翻羽调绿腰》杨洁明曲《春雨》朱毅、文博曲扬琴:《忆事曲》刘惠荣、周煜国曲《黄土情》黄河曲
2.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①演奏曲目一首,内容包括:自选中等以上程度乐曲一首或片段,时间不超过5分钟。说明:现场演奏。乐器自备(钢琴除外),无伴奏,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4.管乐考生除打击乐外,乐器自备
(3)器乐类:自选曲目演奏(1-2首)、视奏(西乐五线谱、民乐简谱)。
(1)自备曲目两首(由评委选取其中一首或片段演奏,3分钟以内);
3、器乐:自备演奏曲目一首(中、外作品不限,乐曲、练习曲均可)。 说明: (1)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相关规定参加我校的统一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2)器乐类考生:可以看谱演奏 (3)声乐类考生、舞蹈类考生必须加试朗诵 (4)只提供钢琴、手风琴,其他乐器自备。 (5)自带服装、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需伴奏者请自备伴奏带(CD)。
1.管乐:演奏技能测试(3~5分钟作品一首),现场仅提供谱架和打击乐器。视奏技能测试(考生五线谱视奏)
1.管乐:自备演奏曲目一首(3~5分钟),现场仅提供谱架和打击乐器。
1.管乐:自备演奏曲目一首(3~5分钟),现场仅提供谱架和打击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