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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投档原则按当地政策执行。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3.艺术类专业考生以考生的文化考试投档成绩与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凡复检、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其它须知: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4年录取资格。2、所有新生要求一律住读。3、2014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4、我院录取时基本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尊重考生专业志向,外省市新生录取报到后可按学院相关规定重新申请就读专业(原则上是在该省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艺术类专业与普
其它须知: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3年录取资格。2、所有新生要求一律住读。3、2013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投诉、监督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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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邮编:201399)
收费标准: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7第003号);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2.住宿费: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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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