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病情病史。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注:通过考核者,在国家推免系统中报考我校,可被我校优先录取。
第六条录取规则及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录取规则及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深圳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5、申请人的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说明:对于个别非国家重点院校毕业或全国英语六级成绩不符合条件,但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经所报考的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或以上的资深教授本人提出,相应学科招生委员会综合考核,成绩优异者也可以申请。
第六条录取规则及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1.学费:每人5000元/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2.住宿费:每人1200元/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3.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帮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六条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夜盲。
录取体检标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病情病史。
录取体检标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专业录取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病情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