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我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并确定201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我校2013年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由各地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9.我校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当年公布的实施办法执行。
4.我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已计入投档成绩的各省级教委或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3.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帮困补助,提供勤工助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行政楼底楼招生咨询处。
3.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ao@.cn
本章程经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方式1.上海外国语大学网站:2.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站:3.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4.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5.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
4.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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