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图形设计、色彩)。非一志愿及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非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入学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如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考虑第二专业,以此类推。如同分,依次比较入学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中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团队管理、生涯规划的成绩。
⑴将学业水平考试每门课成绩A、B、C、D、F折成固定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
(2)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
⑴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20日。
4、凡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原学校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
(4)凡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原学校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
⑵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报4个专业。
(5)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⑷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