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
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报考条件要求:
(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
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
(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
报考。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
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
生入学之日);
(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
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
(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
(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8.2014年起,试行优秀硕士推荐免初试政策,我校优秀7年制硕士、进入我校博士育苗计划硕士可申请推荐免试读博,资格要求、名额、申请程序等另见校学生处相关通知和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9.按国家规定,博士生招生不接受外单位考生调剂。
1.报名资格
①应是居住国永久居民;
②考生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医学或理学(药)学科硕士学位;
③年龄四十五岁以下;
④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符合上海市高校体检标准);
⑤汉语程度达到HSK6级(汉语水平考试);
⑥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①公费全日制博士生:
全额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享受学校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在学期间免交学费,但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其它费用(书籍费、住宿费、生活费)自理;
②自费全日制博士生;
③自费兼读博士生。(注:报考兼读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商定。限报专业:中医基础、针灸推拿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药学专业。不得报考临床专业。)
3.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国定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1200号;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322530;图文传真:(021)51322530
5.报名资料
①详尽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我校网站上下载;
②两名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③经过公证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证书复印件可于录取前补交);
④护照复印件;
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一寸照片3张(一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一张自备贴体检表);
⑥体格检查报告。
6.报考费
1700元人民币(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名费)。通讯报考者,应事先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和报名费并标明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传真机号。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
5、以学士学位资格报考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获得医学或药学学士学位后,工作六年以上,具有正高职职称。(2)部、省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或本领域的优秀青年专家,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有较充足的研究经费。(3)部、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三等奖须为主持人、二等奖为前三名)。
8.报考中医博士(专业代码1057开头)专业学位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②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或临床医学七年制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③已获得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须提供合格证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示的通过培训的证明)或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医院)临床工作不少于两年的经历(须所
13.同等学力人员(即以大学本科身份报考者),还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1)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2)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自获得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及以上;或第一作者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在3.0以上;(5)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作为主研人员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3名);(6)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90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日语四级合格水平;(7)目前在学硕士研究生不准报考。
五、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在入学前(迟2017年9月1日)须取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3.已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9月1日后出生)。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6.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1名专家为所报考博士生导师。7.报考我校中医临床类(学术型)、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型)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背景,且本科专业为“临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报考条件要求:(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6.在职人员需本单位人事部门明确是否报考委培生并盖章确认,未明确报考类别和无人事部门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
3.报考条件要求:(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报考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专业)。(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
三、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1)临床医学院(含联合培养单位)除个别研究方向外(见专业目录),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能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本科、硕士专业)。(2)为鼓励培养交叉学科人才,校本部各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生可适当放宽;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6.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者,须具有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确认
7.同等学力报考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已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日语考试四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笔试合格证书;(3)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并由培养单位出具硕士学位课程证明(原件);(4)近4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5)经初试、复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