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取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1)体检、政审不合格者;(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者;(3)入学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者;(4)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2);4.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考程序1.考生获得正式推免资格后,于2014年9月29日前注册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及报考志愿。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选择基地培训医院(即报考医院)、所报考的专业,并选择“住院医师”研究方向。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3.学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信息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七、体检、政审:复试合格者,凭“复试通过证明”应即到学校研招办领取“体检表”、“政审表”和“政审调档通知”;凭“体检表”按时到体检站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体检站,由研招办统一取回(体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体检站,愚园路738号。)。并将“政审表”交学生处相关负责人,填写盖章后速交我校研招办。
十、录取通知:复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6月中旬发录取通知书。
2.报名地点:学校图书馆裙楼二楼研究生院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考专业资格:(1)临床医学院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报考。
(1)临床医学院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
3报考专业资格要求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
四、报考专业资格:(1)临床医学院仅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临床医学专业生源报考。。(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