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其他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2、基本原则:(1)坚持在河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2)坚持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1、报名方式:按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方式报名。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考生信访接待;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待遇: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二条待遇通过我院单独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并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