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外来车辆管理和校园秩序的维护。
第九条录取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2、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3、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选考生名单由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基本原则:(1)坚持在河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2)坚持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3)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
1、报名方式:按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方式报名。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考生信访接待;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4、其他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第九条录取
3、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其他我院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