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设专业校考的陕西、广西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招生监察:为了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我校在监察审计处设立了招生监察组,监督电话:0598-,。为了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我校在监察审计处设立了招生监察组,监督电话:0598-,。
2.2013年面向外省招生计划共900人,其中本科858人,专科42人。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合计本科专科 5 9 11 3 52 7 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合计本科专科 5 9
2.2011年面向外省招生计划共540人,各省计划如下(均为本科):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陕西广东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陕西广东
2.2010年面向外省招生计划如下(均为本科):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在福建省艺术类“一档多投”模式中,在文化分及专业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排序预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我校设专业校考的广西、山西、黑龙江、山东等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投档中,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从高
三明学院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规则为了保证2015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10号)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第一条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
录取规则: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按“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我校设专业校考的陕西、广西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2)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
录取规则: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2.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
录取规则: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2.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我校设专业校考的陕西、广西等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2)我校未设校考的河北、山西、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等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3)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