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自2013年起我院开始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5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坚持“质量立校,特色亮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知识为基、技能为重、就业为上”的职业教育理念,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健康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共4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费(元/年)武术80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5800武术艺术表演80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5800旅游管理80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5800汉语(国际文化推广)80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5800安全保卫80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5800
2、从登封客运总站乘9路公交车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原北环路口站)下车即到。
第一章总则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十严格”和“十严禁”,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
(3)报名方式: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登陆学院网站(http://www..cn)通过“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4月23日,4月23日16:00截止报名;也可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到我院招
第十九条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⑤报名考试费:80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一章总则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质量,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我
第一章总则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自2013年起我院开始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