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者,视同放弃参加学校和国家提供的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1、2、3、4、5、6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1、2、3、4、5、6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1、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和MPACC)如果在开学前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1)学生可享受与全日制学生相同的奖助学金政策(2)在学期间采取与全日制学生相同的培养、科研和毕业管理规定(3)学生必须选择全日制上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4)学生可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住宿以上(1)、(2)、(3)、(4)条的内容不可分割,统一则有效。

1、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和MPACC)如果在开学前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1)学生可享受与全日制学生相同的奖助学金政策(2)在学期间采取与全日制学生相同的培养、科研和毕业管理规定(3)学生必须选择全日制上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4)学生可向学校提出住宿申请,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安排住宿以上(1)、(2)、(3)、(4)条的内容不可分割,统一则有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24房间。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定向或委培生须在“研究生院招生网-->表格下载”中下载定向委培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5日前交到研究生院417房间。

2、定向生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1、非定向生,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