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20-60分记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10-20分记入总分。
4.“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获得中职学校校内技能比赛一等奖(以证书为准)的考生加20分。
5.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500分。
6.“三校生”免试原则。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国、全省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3、取消附加分项目,对中职生增加免考优录政策:“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要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全面综合考察学生,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招生形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
优录政策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1合格,录取时采取高考成绩和学校考评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择优录取。“加权综合分”计算方法为:加权综合分=高考成绩×60%+学校考评分×40%学校将候选考生的“加权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几类安排专业(考生须填报6个专业志愿)进行录取:A类:“
优录政策(一)降分原则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研究降分录取;(二)加分原则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同等加分;2、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3、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
优录政策(一)降分原则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研究降分录取。(二)加分原则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核实,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3、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
优录政策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录取线,并保证就读专业。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10―50分计入总分。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5―20分计入总分。
优录政策 1.“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加200分、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省级大赛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分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校内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 2.“三校生”免试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
优录政策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录取线,并保证就读专业。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10―50分计入总分。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5―20分计入总分。4.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加分
优录政策1.“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200分、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省级大赛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职校阶段校内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2.“三校生”免试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
优录政策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20-60分记入总分。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10-20分记入总分。4.“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优录政策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加20-60分记入总分。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加10-20分记入总分。4.“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