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1.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对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将严格控制在我校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2.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指示精神,我校2015年工程硕士定额78人。
九、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10136联系人:李笑梅联系电话:024-89724692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cn/各领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附表一附表一:各领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程领域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领域名称领域代码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机械工程085201机电工程学院翟青春024-8972453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郭锐控制工程085210自动化学院王妍妍024-89724448/计算机技术085211计算机学院于影杰024-8
三、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2013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第二阶段:考生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综合测试时间为12月(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员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各二级学院(部)学位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获得工程硕士学位。
八、费用 被我校录取为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员需交纳培养费为:①工业设计工程领域:2万元/人②其他工程领域:1.8万元/人
六、学制与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500学时)。学习年限为3~5年。根据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培养目标和学员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
二、报名方式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报考航空工程领域航空管理方向的考生报考时须注明。2.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
四、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学院申请资格审查。
五、录取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两段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对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将严格控制在我校录取总人数的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