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疑义,请将个人申请于2月20日17:00分前通过EMS快件方式或传真(024-86592505)发至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格式见附件。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一、成绩公布为了保证不同网络环境下的考生可快速查询个人成绩信息,采用双线路查询方式,查询网址为:1.联通线路访问地址:http://www./Struts2/doctorScoreAction_index.action2.教育网线路访问地址:http://202.118.7.154:8080/Struts2/doctorScoreAction_index.action3.沈阳师范大学访问地址(含排名):http://210.30.208.172/cjcx/qq.asp

三、其他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预计将于3月末公布,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相关安排将于4月初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复试笔试科目可在网站查询或向报考培养单位咨询。附件:沈阳师范大学2013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三年二月八日

8、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cn,了解新资讯。

3.沈阳师范大学访问地址(含排名):http://210.30.208.172/cjcx/qq.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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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通线路访问地址:http://www./Struts2/doctorScoreAction_index.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