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1.招生对象: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2013年应、历届普通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2.报考条件:忠诚拥护党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的湘籍学生。
2.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指导思想 根据湘教通【2013】79号《关于高职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同时为确保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3.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