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
(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专升本专业标准学制为2年,允许学习年限为2—3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46人,教学仪器

(二)符合保送申请条件的高中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学校盖章)。

录取办法说明1.调档比例按省招办确定的调档比例调档,高不超过120%调档。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3.学院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1)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对全日制学生的资助政策,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2)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

计划特别说明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总院应用日语专业安排日语教学,其他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修业年限所在院、系名称?电气化铁道技术 3电气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3电气工程系、计算机分院、软件学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软件学院?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3建筑工程系?风能与动力技术 3电气工程系?供用电技术 3电气工程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建筑工程系?环境艺术设计 3基础部?建筑工程技术 3建筑工程系?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计算机分院?建筑工程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及校址:总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汽车学院办学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萃路124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办学形式:全日制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3107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6828

获奖说明(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获奖说明(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获奖说明(1)2006年学院被省政府命名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2006年学院在省教育厅“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3)2007年学院进入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行列。(4)2010年7月学院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