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gct考试10月25日上午8:30-11:30考场由考生报考的考点安排,详见准考证.专业课笔试(交资格审查表)下午3:00-5:00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学院江枫校区(j12--建筑学专业基础,j13--环境学基础、普通化学,j2、j4--工程项目管理)面试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学院江枫校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时通知)注:1、笔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要求,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如下:工作组织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与审核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录取分数线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资格审查及录取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部)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时间安排请各拟招生单位7月3日前校对信息反馈至培养办。各招生培养单位及考生请务必及时、准确校对信息,通过信息平台采集的有关信息将作为今后教育评估、论文抽检、质量监督等工作以及考生录取、学位授予和学位认证的依据。特此通知。
1、工作要求请拟招生专业学位或专业领域按附件1校对培养方案信息(附件1为2014公布内容)。如有调整,请邮件告知培养办(t_xuxiaoming@.cn)。
2、《苏州科技学院2015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测试面试情况表》2015年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面试情况表(A4纸).doc
1、《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A4纸).doc
3、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业绩良好,成果较多。申请破格考生须于1月13日下午4:30前向报考领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发表论文复印件等)。
2.专业课考试(电路分析,数字电路)、综合面试;待GCT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学院自行组织。
1.GCT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况登记表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