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高中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第四、五、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多不超过2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
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1分钟,接着阅读试题并作答,时间4分钟。自我介绍环节主要介绍性格特点、特长、爱好等,绝不能暴露本人姓名、考号和学校等信息。考生一旦暴露姓名、考号或在读学校等个人信息,考试将会被立即终止,当即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须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于5月16日上午8︰30到指定候考室报到。所有随身物品摆放在候考室指定地点,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通讯工具需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
1.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3日-15日。
2.请各位考生(含普高和中职)登录广东省2021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eeagd.edu.cn/gzks/)打印准考证。

时间安排:4月25日8:30-12:00,13:30-16:00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报考

(一)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或证书普高考生: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美术术科成绩单原件(限报考电视节目制作的美术类考生提供)、中学毕业证书原件(限往届生提供)。中职考生: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技能证书原件、中职毕业证书原件(限往届生提供)。

地点安排: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楼五楼507室。

2.如没有“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的章可由学校领导手写并签名。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三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中职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中职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3.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