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五条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西,邮政编码:518055
第三十一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联系人:刘星宇监督电话:0755-;传真:0755-电子邮箱:jwb@.cn
5.数控技术40人(对口中职学校: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计算机应用技术40人(对口中职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4.汽车运用技术40人(对口中职学校: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
2.护理120人(对口中职学校:河源市卫生学校,惠州卫生学校,珠海市卫生学校);
1.服装设计30人(对口中职学校: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第十五条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正式录取后,学校不给予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