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
第八条考试分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部分,均在我院进行。综合能力考试:由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总分150分,考试大纲详见《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专业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实施,专业素质考试总成绩为150分,按报考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如下:报考专业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分值建筑工程技术面视、笔试建筑识图的基本技能面视60分、笔试90分建
第十七条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一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六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www.电话:5831.9057、、咨询地点: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乘坐642路、22路公交车在“龙武道”(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乘坐606、658路公交车在“辰达路”(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乘坐634路公交车在“瑞贤花园”站下车即到。乘坐801路公交车在“城
第十八条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六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1日-6日登陆进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1、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高考加分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