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热爱体育事业,截至2014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1、符合普通高校2016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参加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已在

(一)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参加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已在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