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津教委〔2008〕20号)文件精神,2013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行自主招生。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1、综合能力考试:2013年3月23日10:30-12:002、专业素质考试:2013年3月23日13:00-16:003、考试地点: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学校基本概况:学院历史: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前身为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天津市职工科学技术大学),始建于1962年,2006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员为主,兼有理工、经管等学科的综合性全日制国办高等职业学院。是我国海事局向国际海事组织申报船员培训机构之一,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海事局《船
4.到我院的具体乘车方式请登陆学院官网查询,路上注意安全。如有问题,请电话咨询:。
4、塘沽外滩乘131路至海河教育园区雅馨路天桥下车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2013.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2013.1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1、分数线划定: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之和及招生计划制定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录取总分数线的划定录取时,以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项之和作为总成绩,依据考生报名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分数线划定。依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三项之和的总成绩与择优录取原则划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