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1、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享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13年高考有关加分政策;
1、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的考生加5分录取,通过PETS-3级及以上或CET-4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录取;
1.已取得天津市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证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
(2)英语: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者加5分录取,通过PETS-3级或CET-4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
4、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的考生加5分,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的考生加10分;
(2)英语:具有PETS二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取,PETS三级或CET-4的考生加10分;
3、具有PETS二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取,PETS三级或CET-4的考生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