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咨询方式 招生办网址:http://zsb..cn/电子邮箱:tyzhaoban@.cnhttp://211.68.208.57/zsw/mailttyzhaoban@.cn联系电话:022-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00204

推荐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保送生的文件规定,外国语学校应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保送生资格的审核、确认,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我校将于考前对保送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以确定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招生对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整个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第十二条对于江苏省的考生,参照江苏省招生办法,录取及安排专业时按照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由高到低录取及安排专业。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标准:A+=3分,A=2分,B+=1分,B=0分。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

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生。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原则1、以参加保送生入学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平时成绩,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2、拟录取名单经天津外国语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审批同意后,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