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个人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上;
3、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户籍学生开具“农村三级困难证明信”,城市户籍学生开具“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非低保特困家庭学生还可以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4、班主任填写《助学金统计表》。

3、农村(城市)家庭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三级困难”(“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注:班主任填写一份《助学金统计表》,请按学籍表顺序排序。强调:

1、所有农村、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均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个人申报材料:(1)《免学费申请表》1份,(2)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页”在上,“首页”在下),(3)五区(路南、路北、开平、古冶、新区)范围内:1户籍性质为“家庭户”的到村委会开“农村户口证明信”,可认定为“农村”户籍,享受国家免学费;2户籍性质为“非农业家庭户”的,但户籍在“**村”的,到村

取消资助资格的规定对于上报资助对象发生以下情况者,经核实后取消其资助资格。1、弄虚作假,发现有不符合资助条件者;2、资助期间自动退学者;3、其他因素构成取消资格者。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此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班级内评比条件(1)确实家庭经济困难;(2)勤奋学习,品学兼优。

五:资助比例:1、涉农专业学生100%享受助学金;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农村、县镇非农、城市学生,比例为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

4、国家助学金申报评选程序(1)本人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内容应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日常生活情况,平时表现,学习情况,同时上交相关复印件、困难证明、影像资料,接受同学监督。(2)班级评议。申请人在本班内宣读申请,评议小组评议,确认属实后,根据学校下达到各班的评选指标人数推荐人选,并在本班内公示3工作日。获得推荐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五区(路南、路北、开平、古冶、新区)范围内:1户籍性质为“家庭户”的到村委会开“农村户口证明信”,可认定为“农村”户籍,享受国家免学费;2户籍性质为“非农业家庭户”的,但户籍在“**村”的,到村委会开“村民证明”,可认定为“县镇非农”,享受国家免学费。

3、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证明材料(1)户口本复印件;(2)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或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3)特困家庭学生也可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上报材料1、班主任填写《免学费统计表》。2、享受免学费的学生个人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4、五区(路南、路北、开平、古冶、新区)范围内:(1)户籍性质为“家庭户”的到村委会开“农村户口证明信”,可认定为“农村”户籍,享受国家免学费;(2)户籍性质为“非农业家庭户”的,但户籍在“**村”的,到村委会开“村民证明”,可认定

上报材料1、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个人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印在一张A4纸上;3、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户籍学生开具“农村三级困难证明信”,城市户籍学生开具“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非低保特困家庭学生还可以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4、班主任填写《助学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