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其他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2、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5.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iNm泰山医学院(1)跨门类情况:原则上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考医学门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可招收非医学门类考生的专业除外)。iNm泰山医学院(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iNm泰山医学院(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招生对象:只招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iNm泰山医学院

(三)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1)跨门类情况:原则上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考医学门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可招收非医学门类考生的专业除外)。(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3)神经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6)、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可接收医学、生物学、理学门类相关专业考生。(4)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基础医学专业,不可跨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5)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技术类等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基础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可跨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三)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1)跨门类情况:原则上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考医学门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可招收非医学门类考生的专业除外)。(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3)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含神经生物学专业)可接收医学、生物学、理学门类相关专业考生。(4)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基础医学专业,不可跨至其他临床医学专业。(5)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基础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不可跨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六)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1.跨门类情况:原则上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考医学门类(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可招收非医学门类考生的专业除外)。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3.神经生物学(专业代码071006)、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可接收医学、生物学、理学门类相关专业考生。4.护理学专业允许报考护理、基础医学专业,不可跨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5.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技术类等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基础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均不可跨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型研究生。

7、对跨专业报考问题的说明:(1)跨门类情况:非医学门类考生不得跨考医学门类。(2)跨一级学科情况: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3)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可以报考临床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背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