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1.复试、加试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2.请携带2B铅笔等考试用具。3.药学专业、公共卫生(专硕)、制药工程学(专硕)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携带无存储、记忆、编程功能的科学型计算器备用。
(二)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按本通知要求同时进行。
6、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1.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
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严格依据合格考生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3、复试作弊者,取消录取资格。4、录取同时参考:(1)政审结果,(2)体检结果,(3)心理健康测试结果。5、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6〕7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的复试成绩单独排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上,请及时浏览查询。
5、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请及时浏览查询。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原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山东省立医院教育处、及学校各相关二级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彭春雷王庆宝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亓建洪王昭金王德才刘化侠刘亚民刘林祥朱强李长勤李栋林国志曹晓群办公室主任:林国志(二)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校监察室主任、研究生处及各相关二级学院党总支(分党委)书记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3.复试(1)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额复试。(2)内容包括:①笔试:包括专业课、公共外语;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③心理素质测试。(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4)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