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门类的过线考生(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以及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一、调剂要求1、接收对象:原则上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基础医学除外)2、参加我校各专业调剂,其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国家统一划定的一区复试分数线。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门类调剂考生。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5、其他报考条件,必须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6、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请见附件。接收调剂生名额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5、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泰山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请及时浏览查询。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接收对象: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型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1**的所有专业):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只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调剂至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基础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1001**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医学门类的过线考生(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以及同等学力考生。(病原生物学专业除外)

3、本公告内容如与国家调剂政策冲突,以2017年教育部调剂政策为准。

2、拟调剂考生,请提前登录学信网(http://www..cn)查询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复试资格审查使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调剂程序考生申请调剂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完成。我校根据调剂考生的申请时间、初试成绩、大学期间一贯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考生应于收到网上复试通知后6小时内,确认同意并按时间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操作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可随意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届时,未能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学校。如果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拟录取通知,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调剂程序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25日开通,请调剂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n)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2、我校于3月28日左右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网上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后按时间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3、复试时

二、调剂程序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于4月1日开通,请调剂考生及时登录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凭本人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2.4月5日左右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网上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后按时间要求到我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如被我校录取,考生还须在系统中待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3、“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拟调剂考生可填写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