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特等奖
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5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一等奖
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5%,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3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3名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新生的可评为二等奖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
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6名者。
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我校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取得学籍,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条件程序(一)、国家奖学金1、基本申请条件:①、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并注册,以学院为单位评选;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⑤、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上学年学习加权平均成绩
奖励范围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我校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取得学籍,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2013级新生。2.本办法由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负责解释。太原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邮编:030024电话:0351-传真:0351-网址:http://www..cn电子邮箱:ZSB@.cn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咨询电话:0356-
奖项设置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优秀新生奖共设置三个奖励等级:特等奖(10000元/人),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3000元/人)。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特等奖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50分及以上者。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一等奖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5%,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30分及以上者。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3名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新生的可评为二等奖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3.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10分及以上者。4.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6名者。
评选办法1.新生入学注册并取得学籍后,根据评选条件,依据新生高考电子档案记载的成绩、获奖及本人提交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有关资料评审。2.优秀新生奖评审时高考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绩、英语、数学的顺序评审。3.优秀新生奖各奖项不可兼得,同时满足多项评选条件,只按高奖项进行奖励。4.符合评定条件的优秀新生获奖名单由校区行政主要领导审批并公示。5.优秀新生奖评定后,向优秀新生奖获得者授予荣誉
3.优秀新生奖各奖项不可兼得,同时满足多项评选条件,只按高奖项进行奖励。
评选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特等奖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50分及以上者。2.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20分及以上者。(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可评为一等奖1.高考成绩排在我校区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5%,且成绩高于我校区在当地录取分数控制线30分及以上者。2.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