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1.考生报名资格须经中职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中职学校内公示。
1.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由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的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4.专业考试地点:我校视报名情况在各中职学校设置的考点,具体考点名称和地址另行通知考生。
6.成绩查询: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成绩。
4.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