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对在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6.成绩查询:2013年4月15日~4月30日,考生可登录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成绩。
4.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梧州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0774-0774-(传真)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43002学院网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774-0774-0774-(传真)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543002学院网址:电子邮箱:
3.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1.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由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
第七条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入学考试日期及时间:2013年4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入学考试所有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入学考试。所有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入学考试。1.入学考试形式:闭卷笔试。2.入学考试科目及内容: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
(三)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对在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三)违规处理1.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对在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