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
第三条 梧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自主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八条 报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报名参加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考生;
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
3.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的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第九条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数学费(元/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1003200电子商务四年803200旅游管理四年403200软件工程四年803200
第十条资格审核及入学考试
第十二条报到和复查(一)新生报到获梧州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梧州学院报到。获梧州学院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梧州学院报到。(二)入学复查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
(一)报名参加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报名参加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考生;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3.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报名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已报名参加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考生;2.具有广西常住户口且出生时首次户籍登记为广西;3.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向我校推荐的2013年度初中起点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的专业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二)入学复查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入学时,对考生的身体进行复验,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一)报名参加我校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2014年度中职初中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符合广西区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入学考试所有获得我校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所有获得我校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2014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1.入学考试形式:闭卷笔试。2.入学考试科目及内容: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专长方面的基本
第九条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数学费(元/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电子商务四年803200旅游管理四年403200软件工程四年803200
第十一条录取程序1.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由综合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2.我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文化知识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采用对口专业优先原则,按考生入学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安排专业,确定拟录取考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本科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大学路32号(西校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13年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梧州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354。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北校区);广西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