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助政策1.享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年。2.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资助标准为10000元/生/年。3.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8000元/年。4.享有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选资格。5.可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资助经费30000元/项。
四、申请程序(一)考生个人申请参加2018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分别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资料下载/招生下载区下载)。1.《西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6.与报考专业相关
(一)考生个人申请参加2018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7日(逾期不予办理)向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分别提交以下材料(相关表格请在资料下载/招生下载区下载)。1.《西安科技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2.《西安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5.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6.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已公开发表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考生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第二批:天津市、吉林省、江苏省、海南省、四川省、浙江省、重庆市、江西省、湖南省。
第五批:河北、河南、陕西、青海、云南一批本科,自主招生,贫困专项(云南、广西、西藏),预科转入,2014预科,新疆、西藏内地班,高水平运动员。
第四批:黑龙江、湖北、辽宁、山东、山西、新疆一批本科,贫困专项(云南、广西、西藏暂未寄出);
第三批:安徽省、贵州省、辽宁省、山西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广西省、河南省、云南省、陕西省、山东省、青海省、湖北省、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以及各省预科等。
第一批:广东、北京、广西、内蒙古、宁夏、天津一批本科,陕西省提前批教改班;
第一批: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上海市、北京市、各省国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