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录取原则:按照志愿优先及高考成绩和所填专业顺序择优录取,外语考试英语,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按陕西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条、办学地点:校本部在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宝成工学院校区在宝鸡市清姜工业区益门堡1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及基本修业年限: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十二条、校本部联系电话:029-网址:http://www.宝成工学院: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益门堡1号网址:http://www.招办电话:0917-
第五条、办学特点:具有鲜明的航空专业特色,为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责任感、协作创新精神,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第九条、就业安置: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荐工作,并在陕西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就业报到相关手续。
第三条、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职。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学费:高职5500元/年,住宿费:600-850元/年。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学费:高职5500元/年,住宿费:600-850元/年。